蚌埠姜春律师
蚌埠法律服务网
6.nj18.com
蚌埠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首页>>蚌埠 蚌埠市 怀远 固镇 五河 蚌山区 龙子湖区 禹会区 淮上区 
律师团队
>>
  • 蚌埠诉讼指南律师蚌埠诉讼指南律师
  • 蚌埠诉讼指南律师蚌埠诉讼指南律师
  • 蚌埠诉讼指南律师蚌埠诉讼指南律师
  • 蚌埠诉讼指南律师蚌埠诉讼指南律师
业务范围
>> 
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蚌埠诉讼指南律师
蚌埠诉讼指南律师
擅长领域
>> 
蚌埠诉讼指南律师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姜春律师为您解决诉讼指南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诉讼指南法律咨询,代理有关诉讼指南诉讼和仲裁案件。


蚌埠诉讼指南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 ·执行程序中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方式。在满足《公司法》第七十三条所定的给予其他股东20日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的前提下,人民法院仍可适用《拍卖规定》第十四条,即:如果其他股东在指定的优先购买权期限内明确表示放弃的,人民法院在拍卖前无需按照《拍卖规定》通知其于拍卖日到场参与拍卖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其


  • ·最高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21]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事诉讼需要,准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合理定位四


  • ·判决书裁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


  • ·如何举报法官枉法裁判?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要求法官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


  •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


  • ·南京秦淮等五区知识产权案件移交铁路法院受理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7月1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挂牌受理知识产权案件,这也意味着南京市秦淮、栖霞等五区的一般知识产权案件正式移交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铁路法院新增加的管辖的案件是南京市秦淮区、栖霞区、浦口区、溧水区、高淳区的除了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


  • ·小区丢车,物管是适格诉讼主体
      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原告作为小区的业主,其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丢失,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损失。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能基于合同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


  • ·村民小组能否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即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或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民事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村民小组既不属公民也不属法人,但村民小组


  •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传唤被告到庭,也便于判决的执行。鉴于合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履行过程中,由履行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审判活动的进行。案件的种类不同,合同履行地点也不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文号:法发[2008]10号                    发文时间:2008-03-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 ·法院调解程序
      按照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原则,在事实尚未查清楚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也是不能结案的。在这里,该原则值得商榷:1、它混淆了判决和调解的界限。“调解的含义本身就包括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是


  • ·对保险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纷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人因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


  • ·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
      遇到纠纷,如何选择适合您的律师?好律师应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完善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实践经验,开放的办案思维,高超的论辩技巧以及无畏的时代精神。这是对好律师的基本要求,针对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特点,好律师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首先,好律师应该是设计师,而不是闷头办案的工匠。设计师就要


  • ·涉外民商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涉外民商事案件:一是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问题,即本国法院对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确定的法律依据是国际条约及国内法;二是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涉外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确定的依据是国内法对本国法院在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权限划定,指的是地域管辖及级别管辖的


  •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民事案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案件:  因财产关系发生的案件,主要包括因买卖、运输、租赁、


  • ·原告起诉是否必须书写起诉状?
      原告起诉的方式有两种,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书面方式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以起诉状的方式起诉。口头方式是指原告以口诉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书面的方式仅可以体现起诉这种法律行为的慎重,而且在内容上也更能全面详尽的表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起诉方式应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即以书面的方式


  • ·哪些案件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


  • ·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可以分为诉讼事务服务和非诉讼事务服务。诉讼事务服务,主要包括律师向客户提供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起诉,举证,出庭,上诉,应诉等等),合同仲裁代理服务,劳动仲裁代理服务,刑事辩护和代理,行政案件代理服务等。非诉讼事务服务,主要包括企业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个人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6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


  • ·财产保全的程序
      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是: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二、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


  • ·立案登记中的释明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以及第七条等内容,可视为对立案登记中释明的原则性规定,但是释明事项、释明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亟待对释明规则进行系统性构建和研究。   释明的最


  • ·房产变更登记未完成,保全异议如何处理?
      法院能否查封该房产的关键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到底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可见,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是以房产部门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为准。案外人汪某与被告的房屋买卖在房产交易中心尚未进入核准登记程序,


  • ·不知道被告经常居住地,在哪个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 ·如何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提起反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的条件第一,反诉的提起。一是


  • ·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
      一、起诉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当


  • ·互联网证据保全
      为保证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网络电子数据的特点,在起诉前最好的取证方法是向当地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同时要注意的是,公证处制作的公证书,应特


  • ·起诉后,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强制执行是向一审法院申请,还是向终审法院执行?
      无论二审是维持原判,还是改判、调解结案,都由一审法院强制执行,要快速向一审法院申请法院执行,采取措施保障执行的实现。判决生效日期从终审判决送达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


  •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时间有多长?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财产保全裁定如何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


  • ·夫妻一方有外遇要离婚,有外遇方要怎么样处理更好?
      夫妻一方有外遇要离婚,有外遇方要怎么样处理更好?对方说要起诉有外遇方的罪名,这样可以构成犯罪吗?是否要赔偿对方一些什么费用?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需要维权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需要维权

    ·残疾人国家有补助吗,我母亲今年78岁
      我母亲今年78岁,是辽宁丹东人,胳膊工伤残疾7级,工厂已经不存在了,请问国家对残疾人有补助吗?如果有,每年能补助多少?谢谢

    ·钟律师你好,我是武汉中南民族大学的大二学生,学校组织大学生实
      钟律师你好,我是武汉中南民族大学的大二学生,学校组织大学生实*希望我们可以回到家乡去律所或者法院实*,我一直也想体验一下律所的环境,冒昧请问一下不知道能不能到您们的律师去实*。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能划等号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能划等号吗,我爸爸在单位上班时,左手食指压断了两节,单位没有上工伤保险,只上了人寿的意外险,去了医科大学做了鉴定,结果是按交通事故做的鉴定,等级10级,这样合理么,是不是应该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这种情况应该是工伤几级,单位应该怎样赔付

    ·朋友被捕,咨询接下来**部门会执行哪些程序?
      朋友被捕,咨询接下来**部门会执行哪些程序?

    ·购买这样的二手房该怎么办
      想购买一套刚分下来的拆迁房,原来的房主说房屋产权证可以直接写我的名字,不用过户,一次性付全款给他,请问各位律师拆迁房房产证可不可能直接写成我的名字,如果可以,我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以何种名义。问题噜嗦,辛苦各位了!

    ·他想离婚,婚后房屋十一别人的名字买的,我怎么办
      他想离婚,婚后房子是他一别人的名字买的,还有借我妈家的钱买的车,借钱没打欠条,不承认,我该怎么办,孩子四岁了

    ·我想知道我老公在不在田各庄房山区看守所
      我想知道我老公在不在田各庄房山区看守所?

    ·工资拖欠,,,,,,,,,,,
      我跟私人老板干活。活干完后不发工资。开始的时候天天推迟,说过几天就给。可是后来手机就关机了,上他家也找不到人,我现在手里只有他写给我的工资欠条,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欠款1600元,说要群发亲戚朋友,还要上门收款,吕志连小带鱼欠款近期安排上门收账,欠款照片群发亲朋好
      欠款1600元,说要群发亲戚朋友,还要上门收款,吕志连小带鱼欠款近期安排上门收账,欠款照片群发亲朋好

    ·本人没身份证好看能遗失,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
      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如和办那?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6.nj18.com
    Copyright © 2022 蚌埠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