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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为您解决淮安医疗事故法律纠纷,解答淮安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淮安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淮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淮安医疗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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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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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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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伤致残如何作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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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重伤是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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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公司年底聚餐时摔伤是否算工伤?
在年底聚餐期间,单位员工摔伤能否算作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行为性质来判定。事故发生后,张某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后经劳动局认定该事故为工伤。工伤认定后,公司不服,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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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理解,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从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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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医师有权写病历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份证据是否有效,应从三个方面予以界定,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在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对于医方提交的重要证据——病历的合法性与关联性,一般较少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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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协议的签订
律师参与或见证的医疗纠纷协议。这种办法是指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其好处是能够制作较为规范的协议书,欠缺的是律师见证行为,不能使协议书具有很强的效力。签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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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鉴定
患者及其家属注意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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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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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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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对工伤认定是否产生影响?
"双重劳动关系下的用工风险: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于后成立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对外兼职或建立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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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工伤医疗费谁出
发生工伤后工伤医疗费谁出(一)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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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医疗纠纷非诉讼的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将协商解决分为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和在卫生行政机关主持下的协商解决两种方式。忽略律师在该阶段的作用是错误的。当患者在医院死亡或者造成比较严重后果后引起纠纷,患者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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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75号 【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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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受害人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因健康受损需要进一步治疗,无论患者经治疗后痊愈、残废还是死亡,这其中都有部分医疗费用属于因医疗事故发生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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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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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和工伤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①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②劳动关系中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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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 凡持票搭乘长途汽车的旅客,均应依照本保险条款规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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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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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与工伤是否可以双赔?
工伤保险待遇的取得是依据其被告在单位辛勤工作了那么多年,并且每年都交纳了相关的保险费用,履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当被告因工去世时,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的规定支付被告方相关的民事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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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所谓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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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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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职业病)的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一、市属以上(含市属)企业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掌握事故发生情况; 二、企业自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被确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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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一、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有过失,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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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服,是要求重新鉴定,还是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先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不被采纳,可以再申请再次鉴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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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和药师的处方权
处方权包括开放和监督两方面内容。 依照《办法》的规定,处方权包括医生开具处方的权利和药学人员审核、调剂、调配处方的权利,两者缺一不可。其中,医生的开方权是第一位的,但药学人员调剂、调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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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梁保华二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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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措施的告知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方享有的权利有诊疗权、特殊干预权、医学研究权、人格尊严权等,这些权利的取得,是基于医疗行为而形成的医疗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具体到文章中医生对患者采取的紧
淮安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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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害 9级伤残 怎么判刑
请问重伤害9级伤残怎么判刑?赔偿要是执行不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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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十九岁女的十三岁谈恋*,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女的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处女膜陈旧性
男的十九岁女的十三岁谈恋*,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女的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处女膜陈旧性破裂,请问男的属于强*罪吗?判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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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单位垫?0万医药费,一审判决肇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单位垫?0万医药费,一审判决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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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赔偿
工伤鉴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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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缴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是不是可以不给缴纳五险?
您好!我现在在一家企业任职,但是从进入公司开始就没有给缴纳五险,咨询公司时给与的答复是我缴纳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所以不给缴纳五险,请问这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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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受伤,你好我想问下我是在工地上班的时候受伤了好了后留下疤现在我想去掉可以找
你好我想问下我是在工地上班的时候受伤了好了后留下疤现在我想去掉可以找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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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工地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请问一下 工地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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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0179,去化工厂做工,被重吨的东西掉下来砸伤了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您好,我爸爸20179,去化工厂做工,被重吨的东西掉下来砸伤了,造成半身瘫痪,住院已个月了,目前为止医药费都是公司出的,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件divclass="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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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私人老板做事,从房顶掉下来。证明不充足。申请不了工伤认定怎
给私人老板做事,从房顶掉下来。证明不充足。申请不了工伤认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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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七级的一次性赔偿怎么?
工伤七级的一次性赔偿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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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导致右手中指和环指筋断裂是几级工伤
因工伤导致右手中指和环指筋断裂是几级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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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工伤期一九个月一直么有赔偿咋san
你好我工伤期一九个月一直么有赔偿咋divclass="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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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x无意伤害到了朋友属于什么责
持x无意伤害到了朋友属于什么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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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名工工伤赔san div
工作期间,右手无名指被电力设备造成骨折,如何获得工伤赔divclass="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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髌骨分碎性骨折工伤,伤残鉴定5级,陪长是多
髌骨分碎性骨折工伤,伤残鉴定5级,陪长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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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受伤,在工作中小指指尖骨折打钢钉
在工作中小指指尖骨折打钢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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