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姜春律师
南京法律服务网
6.nj18.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首页>>南京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律师团队
>>
  •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在线
>>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 
  南京交通律师,南京交通事故律师,南京事故赔偿律师,南京车险理赔律师,南京保险律师,南京索赔律师,南京交通运输律师,南京运输合同律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事故处罚,事故赔偿,事故调解,事故诉讼,车辆保险条款,签保须知,保费缴纳,出险理赔,肇事犯罪,运输合同,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交通法规,保险公司,南京交警大队,南京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交通事故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姜春律师为您解决南京交通事故法律纠纷,解答南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事故处罚,事故赔偿,事故调解,事故诉讼,车辆保险条款,签保须知,保费缴纳,出险理赔,肇事犯罪,运输合同,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交通法规,保险公司,南京交警大队法律咨询,代理南京交通事故案件。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南京交通事故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是怎样的
      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肇事者应向当事人做出精神上的补偿。那么2017年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 ·车险不赔的六种情形
          1、未年检          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 ·交通肇事逃逸与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因此,作为一种违法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在构成上应符合三个条


  • ·破坏交通工具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


  • ·车辆保险事故理赔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车辆修理期的租车费?综合保险单一般不赔付所保车辆修理期间的租车费。有些保险公司提供这种保险,但是要缴纳额外的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怎样才能进快得到理赔偿?车辆发生保险责


  • ·交通肇事犯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nbs


  • ·买方不愿意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情形下的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制范围内


  • ·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第一,原、被告双方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奠基石”


  • ·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
      随着经济的提升,大街上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多,于此同时相衍生出来的交通事故也逐年增长。交通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充分了解交通知识很有必要。那么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呢?特意为您整理了


  • ·与汽车有关的保险概念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


  • ·交通事故维权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维权注意事项: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 ·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及特征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


  • ·出借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的责任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


  •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和,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汽车制造)
      目录    1)合同宗旨  2)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  3)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  5)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  6)增资和资本转让  7)利润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6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8


  •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请求预付抢救费用
      原告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时,遇有被告陈某驾驶货车由南向北行驶亦至该处,两车相碰,致吴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抢救治疗,诊断为:脑干损伤、颅内多发性血肿。截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 ·贷款购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与贷款买房不同,贷款买车是一种所有权保留的买卖,购车人在签订合同后取得了对车辆的占有、使用权,可是车来你所有权却并不在购车人手中,银行保留车辆的所有权,购车者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银行归还


  • ·车辆减值损失
          车辆减值损失指一辆汽车经碰撞或修理后,汽车的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经济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汽车经济价值降低的部分则为车辆的减值损失。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2


  • ·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否必须做劳动能力鉴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害人通常会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是否达到伤残以及伤残等级,从而确定是否主张残疾赔偿金。而如果达到了伤残等级,并有被扶养人的话,被


  • ·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


  • ·交通事故索赔的注意事项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案。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


  • ·外卖小哥在非送餐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外卖平台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


  • ·二手房中的车位、绿化问题
      车位,抢位的尴尬。一些房龄较长的二手房小区没有建设地下停车场或专门的车位,小区空地或邻近街道便成了临时停车场。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有限的空地完全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抢位成了车主们面对的最大尴


  • ·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答复
      法研[2004]81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你厅《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函》(保监厅函[2004]90号)收悉。经研究


  •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办案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起诉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



  • 南京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77号晚上我们一家三口骑电动车掉入道路施工的壕里,把孩子的头受伤啦就像这个伤残赔
      你好7号晚上我们一家三口骑电动车掉入道路施工的壕里,把孩子的头受伤啦,这个施工现场没有设道路施工标志,当时报警啦,前几天做了个伤残鉴定,头和胳膊都属于十级伤残,孩子是农村户口,但是我们在城镇买房了,孩子一直在城镇念书,孩子现在念大班,就像这个伤残赔偿可以按城镇赔偿吗?

    ·79日在小区内轻微剐蹭对方车辆,我方下车查看感觉并无大样,
      7.9日在小区内轻微剐蹭对方车辆,我方下车查看感觉并无大样,认为没事。便离开将车停在事故小区并回家,对方车主现在报警立案处理我方属于肇事逃逸,我方与其私下协商失败,现走公安流程,我方需要罚款扣分并拘留,想咨询怎么样才能做到不拘留。

    ·我的小型汽车号牌有两个角受损了需要更换吗
      你好!我的小型汽车号牌有两个角受损了需要更换吗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不肯结案
      您好!上周五我妈被一面包车撞了,医院检查说没什么大碍,当时说好的赔偿二千块误工费,现在对方不肯结案,案发是上周五,因明天要回老家,要十天左右才回来,我该怎么处理?等待十天后回来后还能否追究此事?一般交通事故结案期间是多久??如果不结案对对方有什么影响吗?万一以后有什么后遗症怎么办?

    ·如何划分事故责任,2010年7月24号15时我们双方都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上班途中发
      2010年7月24号15时我们双方都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上班途中发生相撞,造成对方受伤车辆损害的交通事故,双方均未报警也为保护现场,导致现场破坏交警无法责任认定的结果,请问这样的交通案件如何划分事故责任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后又工伤全额赔偿
      我单位农民职工在路途中车祸死亡,交通事故处理赔偿27万余元,又判工伤赔偿60万,请问双赔偿合理吗?

    ·老公公骑电动车被面包车撞伤了
      老公公骑电动车被面包车撞伤了

    ·自行车逆向与酒驾电瓶车相碰
      自行车逆向与酒驾电瓶车相碰

    ·开车撞死一个人,驾驶证会吊销吗?吊销的话是几,要坐牢嘛
      开车撞死一个人,驾驶证会吊销吗?吊销的话是几,要坐牢嘛

    ·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交警的协调双方私了协议书管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交警的协调双方私了协议书管用

    ·因转弯车辆加速行驶导致直行车人员头部受伤,但是监控录像记录,转弯车辆没有直接撞到
      因转弯车辆加速行驶导致直行车人员头部受伤,但是监控录像记录,转弯车辆没有直接撞到直行车,但是间接导致直行车摔倒并且人员受伤,这应该怎么算责divclass="w990mamt20

    ·我与元月4号乘坐从滁州市来安县半塔镇的长途客运车到南京,上车时售票员
      我与元月4号乘坐从滁州市来安县半塔镇的长途客运车到南京,上车时售票员把我的行李包放在了下面的行李箱内,中途有人下车,把我的包拿走了,请问该车有没有对我的行李有包管的责任,我能不能要求他们赔偿?

    ·请问律师你们受理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追逃吗
      请问律师你们受理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追逃吗.

    ·注册三以上的黄牌中型客车报废以后可以申请指标换成蓝牌吗?
      注册三以上的黄牌中型客车报废以后可以申请指标换成蓝牌吗?/p>

    ·有个交通事故
      有个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跟肇事车主和我,我们三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今天签字,赔偿款需要几天后才能到账,由于车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跟肇事车主和我,我们三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今天签字,赔偿款需要几天后才能到账,由于车主是异地的不方便,要我到保险公司签完理赔协议后,顺便去交通队销案,赔偿款还没打到我账号,就去交通队销案会对我不利吗?具体是怎样的流程?期待您的帮助。谢谢!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热线:13770831974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事故处罚,事故赔偿,事故调解,事故诉讼,车辆保险条款,签保须知,保费缴纳,出险理赔,肇事犯罪,运输合同,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交通法规,保险公司,南京交警大队法律咨询,代理南京交通事故案件,为您解决南京交通事故法律纠纷。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热线:13770831974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6.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姜春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