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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婚姻家庭律师
姜春律师为您解决苏州婚姻家庭法律纠纷,解答苏州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苏州婚姻家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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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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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附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法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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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离婚协议的顺利进行
1、相关权证先交付,在离婚的商谈过程中,涉及不动产由一方名下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的,由于当事人常会要求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办理,为防止其他变故,最好要求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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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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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和涉外婚姻公司
涉外婚姻和涉外婚姻公司娶个洋媳妇儿,嫁个外国小伙儿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事情了,那么怎样寻找这种优秀的资源呢?是否也有婚恋公司可以帮助我们找一个理想的外籍配偶呢?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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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的使用
1、书证。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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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可因军人重婚而离婚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文构是我国军婚民事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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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的主体限制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①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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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发生的赠与有效吗?
我国实行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除非夫妻之间有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如何区分所有,否则夫妻双方对婚后取得财产实行共有制。这里的共有是指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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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未必有你一半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房屋虽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但权属登记在双方二人名下,且婚后双方曾共同清偿购买上述房屋所负的债务,故该房应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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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费用如何分担?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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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改房如何分割?
房改房是一种根据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其价格与购房人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价格常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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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再婚生育的一些规定
再婚前双方各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再婚后只有一方带来一个孩子,不再生育的,其子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符合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再婚后生育的孩子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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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收集与保存
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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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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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轨的离婚诉讼
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出轨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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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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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常见的十大顾虑
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十种分别是: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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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持那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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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净身出户”如何理解的问题
“净身出户”,是指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因此,一方在离婚协协议书中自愿作出“净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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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和别人同居可离婚吗?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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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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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离婚协议书应该要注意的事项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 应填写的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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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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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同国内公民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为了便于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特作如下规定: 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结婚、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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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程序分哪三步?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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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免除自己的抚养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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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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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
苏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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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妈娘家宅基地建设资料上为什么还有我妈名字,结婚时户口都迁出来了,可不可以移除或转移
请问,我妈娘家宅基地建设资料上为什么还有我妈名字,结婚时户口都迁出来了,可不可以移除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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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婚姻,因性格不合,现不在被告住地,相关法律程序可否委托律师权
异地婚姻,在娄底双峰领的结婚证,两人感情已破裂,与男方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我本人不在当地,行事不方便,想起诉离婚,找律师帮我写离婚起诉书,全权代为处理相关程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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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婆人家买三斤可以告他挑拨婚姻吗?
你好!我老婆人家买三斤可以告他挑拨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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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女孩一周三个月如果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我有一个女孩一周三个月如果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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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否加盖婚姻登记处公章
离婚协议书是否加盖婚姻登记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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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咨询,起诉离婚
婚姻咨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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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有感情,长期分开
离婚没有感情,长期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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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离婚后再婚,后来又离婚了,户口一直在前夫村里没有迁
你好,我是离婚后再婚,后来又离婚了,户口一直在前夫村里没有迁,自己立过户,现在我前夫村里旧村改造,说我再婚过不能享受旧村改造的地基,有这样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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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原因,要了离婚
你好我叫xxx,紫金柏埔镇xx庄村民,因家庭原因,要同xx离婚,经多次商议不成。我要起诉,请问是在紫金法院审理吗。是的话需要带上什么证件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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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想要女儿的抚养权
我是女方,结婚十年,一般都是住在女方家,因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一个女儿,我想要女儿的抚养权,不过我是个残疾人,不知能不能拿到女儿的抚养权?财产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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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孙律师,要诉讼离婚对方说相关证明不知道放哪去了,我应该
你好:孙律师,要诉讼离婚对方说相关证明不知道放哪去了,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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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才一个多月吃奶粉老婆要离婚这情况孩子会判给谁
孩子才一个多月吃奶粉老婆要离婚这情况孩子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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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过户的问题费用是多少办理需要他们俩都到场吗
离婚后过户的问题费用是多少办理需要他们俩都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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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请问我有一位朋友结婚不到两年时间,他们生活感情不和要求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成功,到了第二次也就是过了半年时间女方再次起诉离婚,可听说男方已经出国去了,必须要求男方签字才好离婚,女方没办法只好找男方的住处,得知男方已经搬走了。像这种情况我的朋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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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意上欠条很多,我如何离婚
我想离婚,可是我娃他爸是做化肥生意的,平时老喝醉,乱骂乱说,从星期一到昨天我也不知他和什么人晚上回来就是醉的,他不和我沟通,我也厌倦了,不想再这样过了,娃也快5岁了,他生意上欠条很多我是在医院上班的、离婚损害赔偿要件之三,必须具有损害结果即因配偶一方实施了法定违法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无过错一方由此受到的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精神损害是指过错方因实施特定的违法行为致使无过错方产生的悲伤、恐惧、怨恨、羞辱等精神上的痛苦而遭受的损害,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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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出轨了,被老公知道后要求离婚,但有共同财产,男方不分能行吗
女方出轨了,被老公知道后要求离婚,但有共同财产,男方不分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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