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姜春律师
苏州法律服务网
6.nj18.com
苏州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首页>>苏州 苏州市 常熟 张家港 昆山 吴江区 太仓 姑苏区 吴中区 相城区 虎丘区 苏州高新区 苏州工业园区 太湖旅游度假区 
律师团队
>>
  •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苏州知识产权律师
  •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苏州知识产权律师
  •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苏州知识产权律师
  •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苏州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在线
>>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苏州专利律师,苏州商标律师,苏州著作权律师,苏州版权律师,苏州实用新型律师,苏州商业秘密律师,苏州反不正当竞争律师,苏州知识产权常识,专利,商标,著作权,专利转让许可,专利侵权保护,商标转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保护,商业秘密使用许可,商业秘密侵权保护,著作权转让许可,商业秘密,集成电路,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侵权保护,苏州经济犯罪律师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苏州债权债务律师
专项服务
>> 
知识产权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


  姜春律师为您解决苏州知识产权法律纠纷,解答苏州苏州知识产权常识,专利,商标,著作权,专利转让许可,专利侵权保护,商标转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保护,商业秘密使用许可,商业秘密侵权保护,著作权转让许可,商业秘密,集成电路,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侵权保护法律咨询,代理苏州知识产权案件。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苏州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 ·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专利侵权纠纷产生后,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之间不能或者不愿意协商解决的:1)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可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


  • ·非专利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资格
      非专利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资格,是指有资格申请他人的专利发明、设计为自己的专利的人,他们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通过艰苦的劳动,获得的智力成果,当然只有他们才具备申请专


  • ·专利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确定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一、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nbs


  • ·软件产业中的知识产权
         软件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知识产权是软件业的核心,软件行业发展中所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与软件自身的固有特性相关,同时与软件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以及软件企业管理模式等内部原因密切联系


  • ·专利权实施许可的形式要求
      按照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和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专利法明确规定,实施许可专利权的


  •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  (1)著作权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的权利(著作权或版权)和传播者的权利(邻接权)的法律法规。  (2)商标权法律


  • ·专利无效程序中一事不再理原则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对已作出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6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负伤、致残、致死,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专利权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保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有义务协助执行,但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按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协助执行。   &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初步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审的内容
      实用新型专利初步审查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下列审查:    一、明显符合专利法下列规定:    1、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


  • ·专利权保全的特别规定
      专利权保全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    一、已出质的专利权。对于已出质的专利权,人民法院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应保证质权人的优先偿权不因人民法院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类型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的授权人作为转让人,许可他人在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其专利而订立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有在该专利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文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文    号:苏高法审委[2004]1号发布日期:2004-2-2执行日期:2004-2-2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准确适用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规


  • ·江苏省知识产权案件法院管辖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的案件;2、在本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江苏省各中级人民法


  • ·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限制
      按照专利法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这里所指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法发〔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的报请,现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目前具有一般知识产


  • ·专利权的公共利益强制许可
      所谓公共利益强制许可,是指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公共利益强制许可包括如下情况:(1)在国家


  •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行为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注上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


  • ·违反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裁定的法律责任
       违反诉前停止侵犯专利裁定的法律责任是针对被申请人而制定的,即指被申请人突破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裁定的法律约束力,采取各种手段不执行裁定或者阻碍裁定的执行的行为。   人民法院


  • ·专利申请的复审
      专利申请的复审,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认为不符合申请专利的要求,符合驳回的条件,驳回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请求,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


  •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的期限及续展有效期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应在届满前六个月内。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七年。


  •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9--知识产权的处置
          1.范围包括:商标、商誉;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          2.处置:       &


  • · 知识产权有哪些主要特征?
      (1)专有性  也称垄断性(独占性或排他性)。指知识产权专属权利人所有,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对权利的一种


  • ·专利申请日的确定
      专利申请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日对专利申请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专利申请人是否能获


  • ·专利权实施许可的方式
      按照被许可人取得实施权的范围和权限,可以将专利实施许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1)独占实施许可,简称独占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专利权人不得向其他人许可


  • ·专利权人变更手续
       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     &#



  • 苏州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经济法律相关知识,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同点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同点

    ·【咨询】一个股权和知识产权的问题
      A:某公司从事农药的生产,正准备上市,还在辅导期  B:某TOP5高校的教授,具有某项目的专利权,并与公司合作,签订了一个技术共同开发合同,合同内容    是:1.公司A出资60万取得该专利的使用权,2.教师B获得销售额2%的提成.3.共同分享将来的收益.  C:为该TOP5高校,B的所在单位现在的问题是教授B觉得该技术合同的前2项内容自己有点吃亏,因为该专利曾获得上海科技一等奖,将来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故针对合同内容3,教授B

    ·专利方给了一个没写期限的授权销售书 他可以单方收回吗
      专利持有人(公司)在去年授权我公司为他的专利产品在浙江省的总代理,并负责在浙江范围内进行自主或授权销售并负责维权.但授权书本身只签了个授权日期,并没有授权期限.现在因为在销售价格及互联网销售渠道上双方出现了意见,那么专利方可以单方面收回对我的授权吗.且目前我还有几万的存货.

    ·我们村官常和我们发生矛盾,我可以通过什么书籍来了解相关知识呢?
      律师你好,我们村官常和我们发生矛盾,我可以通过什么书籍来了解相关知识呢?

    ·劳动纠纷,如果您不擅长法律知识
      如果您不擅长法律知识,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怎样才能认定侵犯知识产权之商标权
      怎样才能认定侵犯知识产权之商标权针对淘宝旗下卖家侵权又是怎样来界定的呢

    ·你好,你所代理的壳聚糖医用材料及制备方法和用途这一专利,是否
      你好,你所代理的壳聚糖医用材料及制备方法和用途这一专利,是否已经转让,我公司还能进行转让生产吗,如有可能请联系我

    ·合同签订撰写专利,包授权不授权重新写一件或是退同额撰写费,现
      合同签订撰写专利,包授权不授权重新写一件或是退同额撰写费,现在被驳回的专利有3分之一,对方没有及时做审查意见,现在公司人也是联系不上电话也是不接,给留言也是不回,造成了我很大的损失,我现在要求对方能够履行当初合同,但是联系不到对方,请问我该怎么办?对方公司是合肥的我是浙江绍兴的

    ·律师你好,我有点法律方面的知识想要咨询一下,我是公司的一名职
      律师你好,我有点法律方面的知识想要咨询一下,我是公司的一名职工,公司几年前欠薪一直没发,然后再18年2月份的时候签了一份借条,就是把欠的工资按照年息一分来借,不是现金借,是直接把欠的工资直接打借条,然后协议18年10月份还清,到现在还没有还,请问这种情况下改怎么处理,这个还能按照工资去劳动局起诉吗?还是只有通过法院起诉了。

    ·会不会影响我申请其他国家专利的优先权?
      我申请专利得到申请日后就把我专利公开了会不会影响我申请其他国家专利的优先权?

    · 4月初跟着西安的一个叫王红飞的老师学*炒股知识,4月
      

    4月初跟着西安的一个叫王红飞的老师学*炒股知识,4月中旬叫开融资融券帐户练*炒股 4月初跟着西安的一个叫王红飞的老师学*炒股知识,4月中旬叫开融资融券帐户练*炒股,介绍在富强证券开户,4月22日至4月27日分4次入金10万元,27日买了2万多元,29日富强证券网站打不开了,显示无法连接服务器,打电话给负责开户的服务员也不接电话,之前的老师王红飞也不接电话,是上当受骗了吧,现在该怎么办?


    ·被一家企业告专利侵权,应该如何应对?
      被一家企业告专利侵权,应该如何应对?

    ·应全由会计承担吗,因为会计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不够
      因为会计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不够,产生的税务罚款,应全由会计承担吗还是公司也应承担一部分

    ·专利权限问题,专利权限问题:比如
      专利权限问题:比如,以目前的卷纸为例,多为3层,可以在中间那层做上各种各样的图案。如果,目前市场上还没有此类产品,那么这样的产品就理当属于创新产品吧。因此,想咨询一下,如果想将这个创意据为己有,那么,应该申请哪种专利?如果是外观专利,好像只能保护具体的一种图案吧?别的厂家很容易模仿此法去做另外的图案,这样就达不到想要的那种“独占权”了?有什么解决办法呢?谢谢!!补充一问(原理相同):现在不是有一种“带馅面条”,可以看到很多这种面条机的专

    ·我有一种治疗口腔溃疡的配方不知道怎么申请专利我自己去了国家
      我有一种治疗口腔溃疡的配方不知道怎么申请专利 我自己去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里面有些东西弄不懂啊

    · 专利,怎么样的产品才能申请专利保护也就是说能申请专利保护的产品要符合哪些条件
      怎么样的产品才能申请专利保护也就是说能申请专利保护的产品要符合哪些条件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热线:13770831974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解答苏州知识产权常识,专利,商标,著作权,专利转让许可,专利侵权保护,商标转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保护,商业秘密使用许可,商业秘密侵权保护,著作权转让许可,商业秘密,集成电路,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侵权保护法律咨询,代理苏州知识产权案件,为您解决苏州知识产权法律纠纷。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热线:13770831974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6.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姜春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