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姜春律师
铜陵法律服务网
6.nj18.com
铜陵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首页>>铜陵 铜陵市 义安区 枞阳 铜官区 铜陵郊区 
律师团队
>>
  • 铜陵债权债务律师铜陵债权债务律师
  • 铜陵债权债务律师铜陵债权债务律师
  • 铜陵债权债务律师铜陵债权债务律师
  • 铜陵债权债务律师铜陵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在线
>> 
铜陵债权债务律师
铜陵债权债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 
  铜陵讨债律师,铜陵债务律师,铜陵债权债务律师,铜陵债务清欠律师,铜陵要债律师,铜陵商帐追收律师,铜陵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铜陵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铜陵经济犯罪律师 ,铜陵刑事辩护律师 ,铜陵债权债务律师
专项服务
>> 
债权债务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铜陵债权债务律师
 

铜陵债权债务律师


  姜春律师为您解决铜陵债权债务法律纠纷,解答铜陵铜陵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铜陵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铜陵债权债务案件。

铜陵债权债务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铜陵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关于执行立案标准的请示答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关于执行立案标准的请示答复(发布时期:1990-02-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处:  你处二月六日《关于执行立案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 ·逃债伎俩列举
      债务在法律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主体(即债务人)是特定的。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其他人主张债权。因此,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利用股东与公司、公司与员工、丈夫与妻子


  • ·同一小区物业费执行双重标准是否合法?
         物业在物业费的收取上采取了双重标准,在此小区租房子的人被要求交双倍的物业费。“业主去交物业费,收5毛;出租户去交物业费,居然要1块钱。”物业执行双重标准是否合法?  能否


  • ·债务的全部转移是怎么进行的
       债务的全部转移,主要是通过两种方法来进行的,即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务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    第一,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权人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协议,该协


  • ·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


  • ·管制的执行和禁止令
          一、管制的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即不将其羁押于一定的设施或者场所内;      &


  •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www.njLawyer.cn。。。)请求事项:因______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达生效,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


  • ·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对于轻微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公安机关管束和公众监督下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种刑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具体来说,就是县或县级市的


  • ·一方婚内负债,债务偿还的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哪些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考量因素?
      (1)举债期间家庭购置大宗财产或存在大额开支情形(如支付大额医疗费、子女教育费、偿还大额债务等),夫妻双方无法说明资金来源的;(2)举债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3)举债用


  • ·公司改制逃债法律效力
      第一、企业以优质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的债权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


  • ·什么是遗嘱执行?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本身是一份静态的法律文书,而遗嘱的执行则是动态的过程,对于落实遗嘱内容,


  •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


  •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


  •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的审批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申请,不予批准。   对已作出的批准如发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应予撤销。尚未发行公司债券


  • ·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5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于××××年××


  • ·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48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


  • ·怎样当好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执行,是实现遗嘱继承的重要步骤,由于遗嘱的执行发生在遗嘱人死亡之后,遗嘱能否按照遗嘱人的本意执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切实得到保护,都与遗嘱执行人密切相关。因此,要想当好


  •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挠军队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一)客体


  • ·股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对执行股权作了明确规定。股权是股东因其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单程规定的规则和


  •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在诉讼上行使。之所以要求以诉讼的形式行使,是因为撤销权对于第三人利害关系重大,应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审查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债权


  • ·索债型案件定罪问题
      1、索要合法债务。这种情况是以存在合法债务为前提的,行为人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行为,应按照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为索取债物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应以非法


  • ·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
      一、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二、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


  • ·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


  • ·公司债券存根簿应当载明的事项
      (一)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


  • ·刑罚的执行机关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1年内的,看守所代为执行)拘役——→公安机关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公安机关执行未成年犯——→未成年管教所执行罚金——→


  • ·未成年人案件的执行程序
      对未成年人的判决生效后,对未成年人执行刑罚时,要注意以下方面:(一)应与成年犯分开关押,以免受成年犯的不良影响。   (二)对未成年罪犯改造时,要注重思想改造、知识教育和劳动技



  • 铜陵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经济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法院鼓楼区
      经济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法院鼓楼区

    ·关于债务的诉讼,有何规定
      关于债务的诉讼,有何规定

    ·请问能否执行双陪,*人最近在出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人最近在出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故。请问能否执行双陪我们的单位在山西。单位说是山西执行单赔,按高的一方赔偿。

    ·没钱就不用还债吗?讨债,各位专业律师
      各位专业律师,我有一个案子法院已经判了,可是对方无可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也人间蒸发了,我该怎么办?可以回过头来告对方诈骗吗?

    ·咨询下,微信借钱后不还玩失踪,可以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吗?
      咨询下,微信借钱后不还玩失踪,可以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吗?

    ·法院判决书最晚应于何时送达监狱执行?
      我同学因职务侵占,二审结束并已于12月6日法院下达二审判决,我想问一下,法院判决书最晚应于何时送达监狱执行?

    ·我可以向被告的妻子追究债务吗
      我有一个私人债务现在法院执行厅因找不到人放下请问我可以向被告的妻子追究债务吗

    ·私人老板欠债赖着不还
      私人老板钱欠我2万多的工资没给写了欠条,上面还写了月利息3%   2016年1月1号,到现在一直没还钱,还说今年年底还。不过每次都不还,找理由,我该咋办,我只有他电话知道他大概的位置,

    ·你好,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
      

    ·请问李律师,村修路占用了农民地流转不合理,在强制执行中,村党
      请问李律师,村修路占用了农民地流转不合理,在强制执行中,村党委和知法人员当把农妇上衣扒光关压长达几个小时,上诉几月无人授理,该找什么人

    ·你好,我想起诉离婚,我们有外债,是怎么起诉的?
      你好,我想起诉离婚,我们有外债,是怎么起诉的?

    ·你帮我办的离婚案件,执行还没有执行下来!我想咨询一下,有其他
      你帮我办的离婚案件,执行还没有执行下来!我想咨询一下,有其他办法吗?

    ·关于要债的事,还有房子保全的问题
      关于要债的事,还有房子保全的问题

    ·离婚,无共同的孩子无共同财产有债务
      离婚,无共同的孩子无共同财产有债务.

    ·丈夫背着妻子借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丈夫背着妻子借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法院保全过得房产被执行人还有权再抵押给他人吗
      法院保全过得房产被执行人还有权再抵押给他人吗

    铜陵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3770831974
      铜陵债权债务律师解答铜陵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铜陵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铜陵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铜陵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铜陵债权债务律师热线:13770831974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6.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姜春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