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姜春律师
扬州法律服务网
6.nj18.com
扬州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首页>>扬州 扬州市 仪征 高邮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邗江区 广陵区 
律师团队
>>
  • 扬州医疗事故律师扬州医疗事故律师
  • 扬州医疗事故律师扬州医疗事故律师
  • 扬州医疗事故律师扬州医疗事故律师
  • 扬州医疗事故律师扬州医疗事故律师
律师在线
>> 
扬州医疗事故律师
扬州医疗事故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 
  扬州医疗律师,扬州医疗事故律师,扬州医疗纠纷律师,扬州医疗赔偿律师,扬州事故鉴定律师,扬州损害赔偿律师,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扬州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扬州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扬州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医疗事故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扬州医疗事故律师
 

扬州医疗事故律师


  姜春律师为您解决扬州医疗事故法律纠纷,解答扬州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扬州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扬州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扬州医疗事故案件。

扬州医疗事故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扬州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医疗损害包括了技术损害、产品损害以及伦理损害等等,不同的损害中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然而,在医疗损当中,医疗机构也不是说都要承担责任,有些情况下可以免责。


  •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nbs


  •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


  •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律师参与医疗纠纷非诉讼的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将协商解决分为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和在卫生行政机关主持下的协商解决两种方式。忽略律师在该阶段的作用是错误的。当患者在医院死亡或者造成比较严重后果后引起纠纷,患者及家属


  • ·伤情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一、身体受到伤害后及时到医院治疗。在一些轻微伤案件中,因为伤口愈合很快,不及时治疗,没有医疗单据,就无法申请法医鉴定,也就无法在庭审时提出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二、到医院治疗时应及时向医院


  • ·工伤职工维权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应该通过下面的步骤确认工伤维权    第一步:根据损害情况,确定正确的维权方式      根据《最


  • ·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


  •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属于临床医学鉴定的范畴。虽然医疗纠纷鉴定与医疗事故和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在鉴定内容、鉴定人等方面都有交叉,但是,仍存在较大差别。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后,规定了


  •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怎么走?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主要分为五步,首先是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然后是缴纳鉴定费,受理立案,作出鉴定结论和书面通知鉴定结论。一、人体伤害法医鉴


  • ·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


  • ·消费者在营业场所受到伤害,该由谁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


  • ·医疗纠纷赔偿申请人都有谁?
      医疗纠纷赔偿申请人都有谁?医疗事故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双方发生纠纷后,患者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明确伤残等级,以便为后续的赔偿奠定基础。医疗纠纷的解放方式包括协商、第三方机构调解、仲裁和诉


  • ·医疗损害纠纷
          医疗损害纠纷主要指医疗故意行为、无明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侵害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确实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民


  • ·故意伤害的罪与非罪
      认定故意伤害罪的标准是轻伤以上,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或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


  • ·用人单位在规定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当事


  • ·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之争
      根据合同纠纷的举证规则,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协议显失公平的责任。但原告并未提供有关证据,因此应维持双方所达协议。案由的不同决定着举证责任的分配,也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处理后果。本案的案由之争,无非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 ·装修工人受伤,业主是否承担责任?
      李先生找到了一家装修公司,在装修公司的介绍之下,将阳台的封闭工作交给了一家不锈钢铝合金加工部。在对方安装铝合金门窗的时候,装修工人程某因为发生意外坠落导致小腿骨折。事故发生后,程某直接打了12


  •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两者在客观方面有一定的共同点,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但造成死亡的主观态度和客观行为则是不相同的。故意伤害致死是由伤害行为引起的,行为人无剥夺他人生命的故


  •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的例外规定
      “但书”指法律条文中“但是”或“但”以下的一段文字,是对上文的例外或附加某种条件的规定。  怎样理解“但书”?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第十一条对患者知情权的规定为例,条文中“但书


  • ·医疗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是指负有救护治疗责任的军职人员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行为。 &n


  • ·“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理解,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从该条


  • ·遗弃伤病军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场上故意将我方伤病军人弃置不顾,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521-2004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2004年11月19日 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中华人民



  • 扬州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八级伤残,八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钱?
      八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钱?

    ·过敏之后回家,医生怎么也不交代注意事项还问我那一瓶药的钱
      过敏之后回家,医生怎么也不交代注意事项还问我那一瓶药的钱

    ·关于超龄工伤有没有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农村户
      关于超龄工伤有没有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农村户口没享受老保待遇

    ·工地上有一个工人没有按照安全操作规范导致工伤,双方没有签合同,现在医药费全部我们
      你好,工地上有一个工人没有按照安全操作规范导致工伤,双方没有签合同,现在医药费全部我们出了,但是他们还要索赔十几万的工伤赔偿款,这样合理吗?

    ·小区保安打人至轻微伤,现物管不认帐怎办
      小区保安打人至轻微伤,现物管不认帐怎办

    ·你好!请问两个摩托车相撞,都没有证件怎么办?甲方轻伤,乙方重伤,乙方已经报案了,甲方如何处理?
      双方都是无证驾驶,车管所该如何处理?

    ·卫生间隔断爆裂伤到人
      请问我是2010年3月份安装的卫生间隔断于2013年7月5日晚上洗澡的时候突然爆裂了现在我的手被爆裂的玻璃割伤了,现在我可以找我当时买的那家店吗?

    ·南京454医院的神经营养制剂鞘内注射术是违规的治疗技术
      我因脊髓型颈椎病在南京454医院三次接受神经营养制剂鞘内注射,第三次注射后产生了败血症,先后付了治疗费用64000余元(报销了40000余元)。魏则西事件后,才知道这种治疗术是违规的生物治疗。请问可否维权?如何维权?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由于单位拖欠2018的医保费用,所以我0182月份住院一直到现在没有报销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由于单位拖欠2018的医保费用,所以我0182月份住院一直到现在没有报销

    ·上班路上摔伤,公司拒绝赔偿,支付医药费全部从工资扣除
      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问题,
    我爸在南通海门市招商重工局上班,由于之前一直上班那条路上在施工,旁边有警示提醒,但是没有专门人员看守,我爸从那过摔倒,住了一个多星期院,前期公司支付的医药费,住院的时候公司答应报销医药费,但是如今医药费全是从工资里扣除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工伤认证没有出院怎么认证
      工伤认证没有出院怎么认证

    ·我哥于2014工伤死亡单位给我哥赔偿金
      我哥于2014工伤死亡单位给我哥赔偿金81万人民币,这钱嫂子拿了不给我父母,我们该怎么办?嫂子还把钱转移到别的账户上,这钱我们还要的回来吗?我哥有一个儿子,这81万我父母应该拿多少啊?。

    ·咨询一下医疗纠纷
      咨询一下医疗纠纷

    ·被汽车撞伤赔偿问题,您好:请问我的右脚脖子被汽车撞伤
      您好:请问我的右脚脖子被汽车撞伤,韧带损伤,右下胫腓关节损伤是否需要做鉴定?到哪里去鉴定?护理费是按我出院计算呢?还是到我把石膏拿下来那天计算呢?还有我是早上去上班时被汽车撞了,单位是否按工伤发工资,怎样发工资?是按基本工资发放吗?每季度有奖金和年底有奖金,应该给扣掉吗?对了,我是山东威海的,护理费一天是多少?护理工是个体户。

    ·问我被人打成轻伤!在不要钱是判对方几?
      问我被人打成轻伤!在不要钱是判对方几?

    ·我被拘留5天,他罚?00。属于什么伤,是轻微伤,还是轻伤。我真是冤那,他咬我胳膊
      我被拘留5天,他罚?00。属于什么伤,是轻微伤,还是轻伤。我真是冤那,他咬我胳膊一口,警察对我的伤都拍照了,还骂人,有视频证据。最后,判我拘留5天,他却罚款200元?/p>

    扬州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3770831974
      扬州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扬州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扬州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扬州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扬州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扬州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3770831974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6.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姜春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